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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机械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

时间:2006-11-29 21:29:1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厂办、办考核部分一、思想政治教育(有经验推广奖励100—200元,未达到要求罚200元。)1.按照厂要求,积极开展活动。引导职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振奋精神。2.抓好“理论工程”建设。按要求内容学习。科级干部人人有学习笔记,班子有集体学录。3.搞好“形势、任务、责任”教育活动,经常对职工进行形势教育,引导职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办好“厂务公开栏”,内容丰富,及时更换。4.做好稳定工作。注意职工(包括内退及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家属的思想反映,并及时做好工作。无聚集、无上访,为企业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环境。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按要求组织课题攻关,年底之前完成一篇论文。2.积极应用政研成果,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未达到要求罚50—150元,在总厂获奖的论文奖励200元。三、宣传报导1.每个基层单位设1名兼职报道员。2.及时反映典型事例或新闻稿件。每见报一篇稿件奖给作者50元。四、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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