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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下)司法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下)司法

时间:2008-3-30 15:28: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四,“法律至上”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但是没有“宪法至上”,“法律至上”不可能实现。法律的权威,不是法治社会的专利,但法律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却只能在法治社会里得到实现。依法治国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法律必须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享有最高的权威。正如同志指出的:“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的改变而改变,不因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法律至上”的前提条件是“宪法至上”。在一个“宪法至上”的宪政国家里,法律真正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无论什么人、什么阶层、什么政党,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都服从于法律;如果谁违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第五,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出发点,是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而只有在一个宪政国家里,“永久和平”才能成为一个可以企及的目标。为什么一个民主宪政的社会能够实现持久的和平呢?在1945年回答黄炎培先生关于如何跳出治乱循环的历史周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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