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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特征、原则和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特征、原则和作用

时间:2006-11-29 9:13:4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由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信息、资金、购销、加工、贮运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它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纽带,以销售、加工环节为合作重点,以维护成员利益为主要目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进行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是一项新生事物,目前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但它作为各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走向现代化所共同的、不可缺少的组织形式,在国际上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这几年在我国山东、上海河北、安徽等地区也出现了一批初具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生产专业化与市场化的必然要求。由于各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不同,产业、产品存在差异,其建立与发展不可能采用统一的模式,所以要坚持多种形式共同发展,要尊重农民的创造。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农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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