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消防部队勤务实战化实践思考

消防部队勤务实战化实践思考

时间:2010-3-8 8:13:0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深化消防部队战训改革,建立战斗力可持续增长的实用体系和科学机制。在2007年4月召开的全国消防部队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会议上,公安部消防局从战略的高度回答了这一重大课题即大力开展勤务实战化建设。勤务实战化这一理念的提出,顺应了新时期、新形势下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发展变化的历史规律,适应了消防部队的职能拓展的客观需要,符合现代恶性火灾和特殊灾害事故处置的实战要求,可以说是消防部队当前和今后提高消防部队实战能力的一条必由之路。一、勤务实战化的概念和理论内涵勤务实战化是针对当前灾害事故趋多、趋难的特点,着力于解决当前灭火救援勤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革除一切不适应实战需要的勤务模式,探索符合实战要求的,能促进战斗力整体提升的途径、手段和方法。顾名思义,勤务实战化就是以实战的方式和要求来开展各项灭火救援勤务工作。在勤务实战化建设中,可以“实战需要不需要、打仗管用不管用”为依据,以“强基础、建体系、抓规范、求实效”为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实用的勤务实战化体系和机制,不断夯实执勤备战、岗位练兵、灭火救援、后勤保障、社会联动等勤务基础,不断提高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能力,为消防部队安全、科学、快速、有效地完成各类灭火救援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我认为,开展勤务实战化建设可以尝试从以下五大构成和影响战斗力的体系入手。二、以五个体系为载体,大力开展勤务实战化建设(一)构建执勤备战体系,推进执勤备战规范化构建各级消防部队执勤备战体系的目是规范基层中队的执勤备战基础工作,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要建立指挥机关和作战实体(中队、机关机动队、独立处警的班组)的接处警工作和运行机制,确保部队指挥作战力量的快速反应和快速到场,各级指挥机关要建立全勤指挥部制度,对机关的等级战备要有明确要求,建立防火、灭火联勤制度。在接处警中尤其要避免误接、漏接、接而无记录、出而不快速等现象。二是要加强和规范执勤装备器材的管理。对执勤的、库存的、训练的器材装备在管理上要以“三清、三进、三定、三无”为标准即“种类清、数量清、性能清”、“训练器材进室、备份器材进库、执勤器材进箱”,“管理责任定人、摆放位置定点、器材卫生定标”,“无锈蚀、无缺损、无丢失”。还可以采取建立装备器材上勤前检测和易损耗器材战后恢复备勤检测等“两个把关”制度。三是要以消防部队装备实力、灭火救援作战预案、灾害事故分析与评估等各类数据库为支撑,建立各级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指挥决策数据库系统、地理、气象辅助信息系统。四是要统一和规范执勤岗位练兵资料、消防装备器材、作战参考信息、等勤务基础资料,达到详实、全面、科学、规范和实用的要求。同时,要突出强调跨区域灭火救援作战的规范化。跨区域灭火救援作战是指灭火救援力量异地作战的一种战斗模式,是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的有效手段。通常指总队与总队、支队与支队、中队与中队、公安消防部队与其他救援力量之间的联合作战,是经济建设发展、消防职能拓展的必然要求。为全面加强紧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跨区增援、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的能力,2001年,公安部消防局将全国划分为七个救援区域,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提高跨区域灭火救援作战能力,在当前显得十分必要。从我国的消防情况看,50年代至70年代初,灭火对象主要是棚户简屋区和砖木结构等一般火灾,单车、单个执勤中队就能完成灭火任务;80年代以后,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灭火对象发生了变化。特别是近年来,改革开放进程加快,经济建设迅速发展,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化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大量涌现,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能源、新技术被广泛利用,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发生规模都大大增加,并呈现出突发性强、技术要求高、处置难度大、作战时间长、危害性大等特点,跨区域灭火救援作战次数越来越多。据统计,大中城市内中队之间联合作战占灭火救援战斗总次数10,支队之间联合作战逐年增加。从城市建设发展看,近10年来,我国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数量增加了42.7,人口增长了18.2,建成区面积扩大了69.2。许多原有的大(中)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兴城市不断兴起,而消防力量增长缓慢。有的县(市)消防中队人员缺编、装备缺量,特勤器材空白,执勤力量仍维持在80年代水平。单个执勤中队或本城市内消防力量面对现代火灾或灾害事故有时无能为力,需要多种力量协同完成灭火救援任务。二是灾害发生的区域性的必然要求。灾害是指由自然的或社会的原因造成的妨碍人的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社会性事件。根据当前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社会抢险救援的范围主要有“六大类”。从自然灾害看,我国幅员辽阔、环境条件复杂,灾害生成条件差异大,各地区的灾害种类结构迵异。如长江中下游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旱灾;东北三省主要自然灾害有涝灾、地震;四川、、云南主要自然灾害有滑坡、泥石流等。从人为灾害看,恐怖袭击和破坏往往集中在大、中城市或重要的建(构)筑设施地段,其他灾害事故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区域性和不确定性明显。实践证明,灾害事故的发生,仅靠本区域消防执勤力量是不够的,要求政府部门积极参与,邻近消防力量相互配合,特勤专业力量进行突击,更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替换,专家、工程技术人员为决策提供依据。三是支(中)队执勤力量不适应单独完成大型灾害事故处置任务。现行消防作战体系由七局、总队、支队、中队构成,中队是最基础的作战单位。其编制一般为30—45人,战斗车辆为2—8辆,灭火救援实行责任区负责制。执勤中队力量薄弱,遇兵员补退期,有的县(市)消防中队人员不足15人,难以应付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复杂环境条件下的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有的支队人员也不足100人,车辆不足20辆,城市内消防力量有限。受地方经济环境的影响,特勤装备器材不足,侦检、洗消、救生、输转、防护、堵漏、破拆、照明等器材几乎空白。作战能力仅能满足扑救一般火灾需要。四是建设大而全的抢险救援队伍在现阶段不可能。灾害事故种类多,破坏性大,对抢险救援人员素质、器材装备、组织体系、后勤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一个基层中队、支队不可能具备各类灾害事故处置装备和技术手段。建设大而全的消防中队没有经费保证也没有必要。如美国9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