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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红十字会2016年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县红十字会2016年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时间:2016-5-5 8:51:3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红十字会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按照《县委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汉委发[2014]13号)精神,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汉委办发[2015]11号)文要求,现将我会2016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1.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我会成立以副会长胡雄为组长,成员、秘书长汤丽宇为副组长,其它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副组长亲自抓,其它成员积极参与,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并落到实处。2.完善相关制度。我会相继制定和完善了《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县红十字会车辆管理制度》、《县红十字会工作制度》、《县红十字会援建项目管理办法》、《县红十字会接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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