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红十字会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按照《县委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汉委发[2014]13号)精神,(...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现将我会2016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建立领导机构,(...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成员、秘书长汤丽宇为副组长,(...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副组长亲自抓,(...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并落到实处。
2.完善相关制度。我会相继制定和完善了《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县红十字会车辆管理制度》、《县红十字会工作制度》、《县红十字会援建项目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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