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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关于调整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4-7-6 9:21: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各乡镇、乡镇人民,县直机关各单位:因人事变动,经县委、县人民研究同意,现将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调整如下。一、接待的县级领导(一)县委、县长。(二)县委、县人大政协实职领导。(三)县委、助理调研员,副县级干部。二、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安排:星期一、星期五为县委领导接访;星期二为领导接访;星期三为县人大领导接访;星期四为县政协领导接访。三、接待地点县信访局接待室。四、工作要求(一)正县级实职领导信访接待日: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县委信访接待日;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二为县长信访接待日。(二)副县级在职领导按安排表确定的时间定点接待。(三)对于因特殊情况届时不能参加接访的领导,由四大家办公室自行调整,安排其他县级领导接替接待。(四)在开展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中,接访领导应尽量做好解释答复工作,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及时向有关单位交办,并跟踪督查。县信访局和相关单位及分管该项工作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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