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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的通知

慈利县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7-6 12:15:1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和县委的七项规定,根据慈办发[2013]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接待工作,经建设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范围按相关文件规定,接待对象为以下所列人员,不属规定范围的接待,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接待。上级部门领导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由对口单位接待。(一)建设厅副处长以上领导;(二)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处级以上领导;(三)本省各区县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四)外省市建设部门正处级以上领导;(五)县委、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特批指定的客人;(六)乡(镇)、村(居委会)负责人来建设部门办事,根据工作需要接待的客人。二、严格审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凡应承担的公务接待,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示。临时紧急接待任务,由单位主要领导直接指示或委托办公室主任交办。三、规范接待(一)住宿1、副厅级以上实职领导安排四星级以下(含四星级)酒店单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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