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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输血感染疾病的法律属性及其民事损害赔偿问题

论输血感染疾病的法律属性及其民事损害赔偿问题

时间:2007-12-22 11:59: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内容提要】因输血导致受血者感染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疾病已成为全球性的话题。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诸如此类案件的定性、因果关系的判断、归责原则的确立、甚至法律法规的适用等一系列问题都存在不同的看法,致使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既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供遵循,也无相应的司法解释可据引用,以致相同的案件会产生差距甚远或截然不同的审判结果。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输血感染疾病的法律属性及其民事损害赔偿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问题的提出因输血导致受血者感染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疾病已成为全球性的话题。1985年,法国爆出了世所罕见的“输血感染案”丑闻,致使引出对输血感染者疾病法律责任问题的讨论。在我国,输血感染疾病引起的法律诉讼也越来越多。仅1995年,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计中就发现供血者有697例是爱滋病病毒感染者,至1997年9月底,中国爱滋病病毒感染者总数已上升到8227例,病人168例,其中经血液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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