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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细则试行

市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细则试行

时间:2014-7-6 11:27:4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确保师各项工作的落实,并正确评价各部门的工作实绩,按照《关于在市各级机关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党办发〔2012〕号)要求,结合市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一、指导思想以和为指导,按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为目标,采用科学的考核体系,对市机关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科学合理评价,激发机关广大干部昂扬向上、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促进机关效能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转变,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二、基本原则市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评价与基层评价结合,体现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三、考评对象市委人大政协及群团部门,市直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参照执行。(一)工作部门: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保密局、信访局、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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