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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会计报表中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

合并会计报表中存货跌价准备的处理

时间:2006-11-28 17:54:0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按照会计核算的历史成本原则,企业期末存货的价值通常是以历史成本确定的,但是除了历史成本外,“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是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计价方法。它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使存货符合资产的定义。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下跌至成本以下时,由此所形成的损失已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应将这部分损失从资产价值中抵销,列入当期损益。否则,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价值时,如果仍然以其历史成本计价,就会出现虚夸资产的现象,这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来讲显然是不稳健的,因而这一方法的使用主要是出于稳健性的考虑。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企业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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