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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偷漏税款案

房地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偷漏税款案

时间:2005-8-20 10:13: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房地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偷漏税款案一、基本案情某房地产开发置业有限公司为专项检查案件,我们检查小组于200年12月开始对其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该企业为个人合伙企业,200年成立,注册资本400万元,主要经营:开发建设、出售、管理某市场商住楼和商业设施。应向地税局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经过对企业经营及纳税情况的初步了解,确定以帐簿检查为主,辅之以询问和实地调查等的检查方式。二、发现问题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建造并出售、出租商业设施等取得的收入,帐簿记载为“预收帐款—房屋销售”、“主营业务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出租租收入”,我们在检查中针对其发生的营业收入与记帐情况是否吻合,帐簿记载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纳了各项税收重点实施检查。检查中,我们采取了抽查、核对、帐实相互印证等方法,结合对有关问题的询问,发现如下五方面问题:1、出租用的市场大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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