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关于标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管理的通知

关于标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2-11-13 20:58:4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标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管理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卫生局: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贯彻落施计划生育具体国策的技术服务机构,是农社区公共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立纳入了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计划和区域卫生计划。为大力落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309号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149号令)和、《关于全部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难题的实施意见》(赣发[2007]15号),标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管理,现通知如下:一、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树立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树立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服务,为广大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必须取得设区市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不需另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领导、咨询以及与计划...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