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

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

时间:2013-7-28 2:42:0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委托保证人(承包商,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传真:保证人(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传真: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业主)就项目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业主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定义本合同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向业主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给业主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业主造成的实际损失。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日内。3.3 甲方与业主变更...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