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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树木采挖管理工作通知

规范树木采挖管理工作通知

时间:2014-11-12 10:11:5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严把树木采挖审批关一是对苗圃内假植、囤积的树木,由各乡镇进行调查摸底,于月底前将调查结果上报至县林业局,县林业局进行登记造册。对有合法来源的树木,按树种、数量申请办理树木采挖许可手续;对没有合法来源的树木不予办理树木采挖许可手续。二是对无树木采挖许可手续,私自采挖自己所有树木的,按滥伐林木处理,由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私自采挖不属于自己所有树木的,按盗伐林木处理,由非法采挖单位或个人依法赔偿树木所有人损失,县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二、严把大苗生产经营关对生产面积、注册资金、技术人员资质、苗木来源等符合要求的,由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林业局窗口提交申请、资金证明、土地使用证明、资质证书等材料,申办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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