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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0-19 16:51:3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根据《转发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落实责任教育惠民媒体问政有关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丹教〔2013〕49号)文件精神,现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工作做进一步强调,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采购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定点招标采购,散货物资比价、双人采购的要求。采购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坚持索证索票,不得采购三无食品。所有中小学食堂要严格使用后勤办统一定制的《丹江口市学校食堂散货食品购物单》(表①)。落实:在正规超市或公司购物必须有发票;在散货市场购物单项物品在伍佰元以上必须有发票,单项物品在伍佰元以下用此购物单,否则均视为白条,不得入账。二、严格规范成本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的意见》(鄂教财〔2011〕4号)和《十堰市学生食堂管理及成本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教字[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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