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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关于县民政局下拨资金、兑付、报账工作自查报告

乡镇关于县民政局下拨资金、兑付、报账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16-10-26 9:33: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乡镇关于县民政局下拨资金、兑付、报账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县民政局落实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宝民〔2016〕140号)及县民政局《关于下发民政局下拨资金管理、兑付、报账实施细则的通知》(宝民〔2016〕1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庚即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报告如下:一、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县民政局下拨的各项民政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民政资金在进入乡专户时,由我乡财政所工作人员对资金进行管理、核算,在收到民政局转入的资金和发放表后,5个工作日内民政工作人员庚即制资金发放台账,并由分管财务的主要领导和分管民政的领导审核后签字,最后将审签后的发放表交予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资金发放,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完成兑付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乡人民公章报送至县民政局财务室,确保民政资金的逐级审核专账管理和专款专用。二、加强监督,严肃责任与处罚乡纪委对民政下拨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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