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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时间:2014-8-19 17:32:0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国家发展和改革令第 19 号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了规范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活动,特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主 任 马凯二○○四年九月十五日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制订和颁布《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划分各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调整。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目录》中规定具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其中,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地方发展改革委(计委)和地方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委(经委)。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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