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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稳定工作制度

信访稳定工作制度

时间:2014-7-6 7:07:4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局系统信访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局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在市委、领导下,遵循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分管业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对口负责的领导机制,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二、信访稳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重要议事日程;局会或局会议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信访稳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有关问题;局领导每年年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主要领导签订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情况汇报,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矛盾排查联席会议。三、重大事项决策前须进行信访评估,未评估或未完成评估不得进入决策程序;在信访评估中不得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对可能出现信访稳定问题的,须提前研究制定应对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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