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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区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时间:2007-11-21 8:30:1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八)批评、建议类事项;(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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