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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细则

贯彻《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细则

时间:2019-6-21 7:57:2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贯彻《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细则根据《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芜湖市委《贯彻〈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规范设立表彰项目1.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的表彰项目,主要为优秀、优秀工作者、先进。经上级批准,基层可以设立其他表彰项目。2.权限。区委及其派出的代表机关、基层,可以设立优秀、优秀工作者、先进等表彰项目。所有表彰项目均应向区委组织部备案。区纪委、区委工作部门,可以设立个人和集体表彰项目,表彰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称谓。区委设立的表彰项目,冠以区称谓,其他表彰项目,冠以地区、系统、单位等称谓。表彰先进等,可以根据其层级、类别命名。二、严格设定表彰条件4.优秀。对模范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自觉遵守纪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正式,可以表彰为优秀重点表彰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的。5.优秀工作者。对模范履行工作职责,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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