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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处督办制度

市公路处督办制度

时间:2015-3-7 12:25:1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公路处督办制度为保持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一、督办事项:1、重要文件和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2、人民来信来访及有关议案和提案的办理情况;3、各级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4、业务单位上报事项及上级部门批转业务单位上报事项的请示;5、需督办的其他事项。二、督办程序:督办工作由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1、批示:处办公室及时将有关办件呈处领导批示,并负责事项的登记。2、立项:根据领导批示和交待情况确定督办事项,在督办件上加盖督办催办件和公文限时办结专用章印章,并根据处领导批示写明办结的具体时间,送交承办部门签收后承办。3、催办:督办件印发有关部门后,办公室根据情况以电话等方法进行督促落实,并及时督促办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做好催办记录的登记。4、办理:承办部门对督办件应抓紧办理,认真调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书面材料,由处办公室审核汇总上报,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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