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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城管执法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时间:2007-2-25 12:09: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为方便社会各界和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城管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市和各县市区城管执法机关中的各级执法单位、科室及工作人员。三、服务承诺事项:(一)市及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设立专门投诉受理工作机构或者专职工作人员,并向社会公开投诉受理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各执法单位、业务科室及执法人员对来电或来人咨询、举报、投诉的,应热情、耐心、礼貌,做到有问必答、有访必接,并积极办理或协助办理。(三)登记投诉的事项,需到现场处理的,正常工作日4分钟之内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当事人要求答复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四)对上级机关转办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作出处理并在其规定的时间内反馈。(五)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要着装整齐,主动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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