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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时间:2008-11-18 14:37:2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于(以下称“中国”)市订立: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称“乙方”)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定义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3.评估基准日:年月日。4.资产评估报告:以年月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资产评估公司编写。5.转让资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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