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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合同

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合同

时间:2013-7-28 3:14:4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合同编号:借款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贷款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1.1 借款币种:;1.2 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1.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第二条 借款用途2.1 借款限用于。2.2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第三条 提款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必须满足下面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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