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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业务学习管理条例

网上业务学习管理条例

时间:2008-11-5 8:43: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为抓好全市组工干部的业务学习,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组工干部队伍,结合全市组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习对象为市、县两级组织部科级以下组工干部;市直各组织部部长、政治处主任、党办主任、政工科长(不含处级干部)。第三条,学习内容特指市委组织部《伊春网》上设立组工干部学习专栏,主要包括“业务辅导”、“每周一题”、“体会交流”栏目规定的学习内容。第四条,由各组织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本地组工干部完成好网上业务学习任务,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第五条,学习方式。1、定期答题。市委组织部定期在发布一定数量的组工业务题目,并明确参考书目、相关文件;组工干部在专用学习笔记上定期答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发《全市组工干部业务学习笔记》,人手一册)。县(市)、区(局)组工干部的学习笔记,由部门领导按月检查并签属评语(正科级和副科级以下干部分别由组织部长、主管副部长负责检查并签属意见和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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