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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和解协议书

公司欠款和解协议书

时间:2014-7-6 13:08:1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诉讼被告方):厦门a公司、厦门b公司、c签约代表:c乙方(诉讼原告方):厦门d公司乙方诉甲方拖欠装修工程款一案,已经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甲乙双方从合作的初衷出发,经过友好的庭外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经过双方签署,并经由受诉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后立即生效。一、厦门a公司和厦门b在代扣代付原告因承包厦门市东方国际酒店所应付的全部税款后,尚欠原告工程款八百万元整。被告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原告50万,剩余750万元,被告从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每个月30日之前支付30万,从2010年4月起每月30日之前支付20万,直至全部支付完毕。二、以上欠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从2013年11月1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并在本金支付完毕后两个月内还清。三、c对厦门a公司、厦门b公司的以上债务偿还承担连带责任。四、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和其它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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