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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立法应该坚持民主性原则

燃油税立法应该坚持民主性原则

时间:2009-1-6 10:54: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2008年11月立法开征燃油税将有利于企业加快结构调整,鼓励企业节能减排。不过,从长远看,燃油税改革还应该考虑到资源税改革、环境税开征等配套改革、以与油价改革相适应,综合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立法开征燃油税我认为已经不成问题,关键是如何立法?根据我国的立法经验,法律草案的起草通常有三种情形:一是由有关部门牵头,二是由有关部门牵头,三是由专家学者负责。其中一、三两类法律草案的公正性得到了社会的肯定,第二类可能会涉及部门利益,其法律草案的公正性往往受到社会的置疑。笔者认为,鉴于我国的国情以及税法专业人才的有限,目前的有关机构尚难以完全胜任燃油税这项专业性极强的法律起草工作,而由财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起草是适宜的。在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制定燃油税政策,是国家能源政策的制定者,财政部拥有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权,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燃油税征管。他们了解燃油税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现实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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