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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责任追究制度

工会责任追究制度

时间:2015-1-21 7:43:4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工会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 责任追究制度是市总工会机关为加强效能监察,确保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建会、依法治会,秉公办事,廉洁勤政,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的制度。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故意、过失、渎职、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致使国家、集体或服务对象遭受损失,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本规定追究其失职责任。第三条 失职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各负其责,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失职:1、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事项,应该在即时、限时服务的承诺下迅速办理而又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擅离职守,工作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给工作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3、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工作中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4、工作态度生硬、工作作风粗暴,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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