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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聘请律师合同

上市公司聘请律师合同

时间:2013-7-28 3:35:1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合同编号:(以下简称甲方)就其发起设立股份公司发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请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业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具体办理。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下列业务:担任发行上市之公司律师,审核、制作设立及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工作底稿,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协助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等。三、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律师费用元,余款于招股说明书刊登后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付至乙方帐户。四、乙方责任:1.以律师团队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项目所需。2.承办律师必须依法行事,认真负责,保证在发行上市过程中排除法律障碍,避免法律风险,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3.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委托内容。每逾期一天,按甲方应缴金额1%支付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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