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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市场管理工作通知

化肥市场管理工作通知

时间:2014-10-16 7:47:1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关于进一步加大,十六届、全体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全力支持农业生产,加快和谐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化肥市场管理工作做如下通知:一、明确主体,统一经营渠道。为保证化肥质量,我县各种化肥仍由县供销联社所属生产资料公司提供,化肥经营继续坚持以县供销社系统为主渠道,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经营或转手倒卖,对擅自经营化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二、协调合作,规范调拨手续。有关农口部门引进推广使用的专用肥,应提前向县农资流通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计划,并办理准运手续后,可按批准品种、数量购进;上级部门优惠调拨,对口支援,无偿赠送的化肥,也必须由调入单位向县农资流通秩序领导小组申领准运证后调拨。农业“三站”在实施技术推广、有偿服务中所需的各类化肥,应一律从县生产资料公司购进,生产资料公司须以低于供应基层供销社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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