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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办法

户外广告设置及管理办法

时间:2009-4-22 19:34:3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发布,维护公共安全和利益,改善城市容貌,根据《广告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施管理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市区内设置户外广告,均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其中大型户外广告是指:1、利用街道、广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建筑物或者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跨街广告、高炮广告、电子屏幕、橱窗、护栏、灯箱、实物模型、条幅、布幔等广告,面积在4平方米以上或者长(高)在10米以上的,或者虽没有达到前述面积(长度或高度),但在一个地方连续设置5个以上相同的广告的。利用飞艇、汽球、冲气式彩虹门设置临时广告的,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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