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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2011年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时间:2013-6-18 6:48:2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确保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文物保护与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二、时间安排年月日年月日三、检查范围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四、检查依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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