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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驾驶员协议

出租车驾驶员协议

时间:2014-7-2 6:17:5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乙方:出租车驾驶员姓名杨孝明性别男身份证5102121963020根据《劳动法》和重庆市交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劳动用工及相关问题的通知》(逾交委401号)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务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劳务协议期限(四年)自年8月1日起至年7月21日止。二、劳务协议的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并按《出租汽车营运经济责任协议书》的规定完成营收定额和营运工作任务。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完成营收定额和个人基本劳动收入时,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2.甲方执行《劳动法》的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和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营收指导标准。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营运车辆和合法有效的营运证照。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教育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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