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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用(诉前财产保全用)-法律合同

民事裁定用(诉前财产保全用)-法律合同

时间:2007-1-3 8:21:2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民事裁定用(诉前财产保全用)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5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保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申请人因(写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因),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写明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具体内容)。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写明担保的财产名称、数量或数额等)担保。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全措施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年月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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