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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4-12-27 9:41: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人民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20年11月21日烟政发〔20〕54号)各县市区人民(管委),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征收管理体制(一)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直接负责昆嵛山保护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县市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保税港区管委负责各自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市级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指导、检查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昆嵛山保护区管委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保税港区管委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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