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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时间:2015-12-16 9:45:3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区委区人民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现将《区安全生产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2015年9月2日区安全生产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政统一领导、依法监管、行业严格自律、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同责,是指各级、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领导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本规定所称一岗双责,是指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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