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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

时间:2014-12-9 8:05:4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调解协议甲方:乙方:甲方于1997年秋将于1995年赠予的位于公路边0.3亩土地与乙方作为稻场共同使用,乙方用自己位于野八亩的土地0.21亩作为交换。于2003年春,甲方要求乙方返还其0.3亩土地,若不返还则一次性支付甲方1000元。经镇、村、组干部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以后双方不得反悔,特制定本协议如下:一、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1000元现金。二、甲方以后不得因公路边0.3亩地再向乙方及镇、村、组提出任何要求。三、甲方不得因公路边0.3亩地上访,停访息诉。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村、镇各持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调解人签字:见证机关: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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