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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管理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管理的规定

时间:2008-12-6 19:01:0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严肃财经法规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杜绝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第一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省、市教育、物价财政三部门对学生收费规定的通知精神收费,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乱收费。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春秋两季收费必须做到学生人数与学生花名册、学籍卡上的人名、人数及收费总金额相符。特殊情况需给予收费照顾的,须经学校行政集体研究,提出减免原因,办理有关手续方能作为减免金额的依据。第三条新生入学应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收费只能以货币计算,不能以实物抵扣。有关单位应及时向核算中心报送借读生、转学生花名册和收费金额,以便核查。转学生收费必须及时入账。第四条费每学期期末结算,不能等到新学期才处理,要及时多还少补,不得截留。第五条学校的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要及时存入预算外资金户头,严禁瞒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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