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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业务工作交流学习制度

机关干部业务工作交流学习制度

时间:2014-11-25 11:35:3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切实加强县委办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工作积极性,促进机关干部多岗锻炼,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综合能力和三服务水平,根据县委办培养能说会写机关干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干部交流学习的对象学习交流的对象是县委办全体干部,重点是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二、干部交流学习的意义实行机关干部业务工作交流学习是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加强人才资源培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有助于干部合理有序的流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发挥干部队伍整体效能,开创工作新局面,不断提升执行力,激发工作积极性。三、干部交流学习的条件(一)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安排业务工作交流学习。1、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三年的干部。2、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3、因工作需要等其它原因需要交流学习的干部。(二)在确定学习交流的对象和人数时,应当考虑保持县委办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各股室间的交流学习,原则上每年一次,每次只交流学习一人。四、干部交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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