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幼儿园用工合同

幼儿园用工合同

时间:2013-7-28 2:29:2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经考核,决定录用(以下简称乙方)为正式员工,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1、双方合同期为三年,从年9月1日起至年8月30日止。其中,从年9月1日起至年12月30日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也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期以续订合同为准。甲方根据学校中心幼儿园的用人情况,安排乙方在幼儿园担任管理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当调动,包括临时性工作。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履行职责。2、乙方工资及福利待遇: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即每月8001000元],每月依据工作表现和效益情况适当上调。乙方可与学校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学校内部各项福利待遇。3、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根据工作需要和规...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