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本文剖析我国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现状,认为创新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由于传统文化和计划经济的影响,使创新法律体系存在不足;分析了造成我国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的多方面原因,提出除了法律环境外,还包括研发能力差、粗放型生产经营方式、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等因素;总结了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其他国家或地区建设企业创新法律体系中可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宜立足现有法律法规,完善内容涉及科技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等与鼓励创新有关的若干法律法规,主要有鼓励科学与技术发明创造,从《宪法》规定“国家发展科学和社会事业,普及科学与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到颁布《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形成了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从20世纪70年代末着手制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