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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教育督导工作自评报告

司法局教育督导工作自评报告

时间:2010-1-20 9:44:1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师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推动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责,推进全县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长足发展,师宗县司法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141号)和《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职责的通知》(师政办发〔2008〕256号)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并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师宗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抽调人员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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