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外部贷款授信防范七类风险

外部贷款授信防范七类风险

时间:2007-12-8 10:26:4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授权授信工作既有授受之别,又有内外之分。对于外部企业、个人的贷款授信,其主要目的是在完善改革机制的前提下,确保信贷资产质量,有效控制各类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为此,农信社具体授信过程中,要睁开“火眼金睛”,切实做到——农信社实行县联社统一法人管理,应积极应对业务空间拓展后的市场变化,改造多级法人体制下的内外部授信管理模式,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授信制度,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贷款使用的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实行差异化授信管理,防范垒大户风险。按照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计算方法,对最大一户贷款余额不超过资本总额的30%,统一法人使县联社的资本总额呈倍增长,最大一户贷款的最高控制余额相应增加,必然突破多级法人管理下的单户贷款的限额“瓶颈”,为信用社对大户贷款实行营销,提供了制度依据和可能。因此,要实行严格的差异化授信,从源头上控制大户贷款风险,防止授信“门槛”过低,盲目评级授信,导致风险...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