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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集体林权改革的核心是明晰山林产权,促进农民致富

农村改革集体林权改革的核心是明晰山林产权,促进农民致富

时间:2009-1-6 10:44:5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2008年8月23日,、印发了《广东广东省人民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我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也是贯彻落实和《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对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为了便于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息息相关的广大山区农民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扎扎实实地做好我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省林业局会同有关专家,对《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供各位读者和林改工作者参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又一次变革《意见》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的问题得到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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