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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时间:2008-3-29 12:59:2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 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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