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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申请书

国家赔偿申请书

时间:2007-10-1 1:12:1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赔偿请求人:,男,73岁,蒙古族,现住。赔偿义务机关:县人民。法定代表人:郭建平职务:县长住所地:县镇请求事项: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磴口县人民因违法行政给赔偿请求人杨玉林所造成的一切损害依法承担和履行国家赔偿责任。事实与理由:1995年1月1日,本人响应盟委、行署和县县委、关于开发乌兰布和沙漠的决定,怀着一腔报国之心,与磴口县沙金苏木签订了定开发治理额尔特坑南沙滩1000亩沙漠的合同,并在磴口县公证处作了公证。之后,我带着两个儿子和十几年经营照相馆、修理铺积攒下来的资金,一头扎进乌兰布和沙漠,开始了对承包土地的开发和治理。经过努力,我结合沙区的实际首创了井灌打井提水灌溉的方法,投资15万元打了5口深水井,投资21万元开垦可耕地300亩,在开发的1000亩沙地上种了3000多棵白杨树、500多棵果树和小麦、玉米、籽瓜等农作物。正当我的开发取得初步成果的时候,1996年9月12日,沙金苏木团结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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