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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土地 、耕地租赁合同

山林、土地 、耕地租赁合同

时间:2013-7-28 1:25: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耕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依法将位于浏阳市、淳口镇、南冲村、花园组指背冲部分土地(山林、土地、耕地)租赁给乙方。二、租赁时间:从公元二零一零年月日至二零三零年月日止,共计贰拾年。三、租用土地用途:兴办引线厂四、租金:1、山林按每亩元/年2、土地按每亩元/年3、耕地按每亩元/年分6年付清总租金,即2011年月付2011年月日2015年月日租金,2011年月付2015年2020年月日租金,2012年月日付2020年月日2025年月日租金,2013年付2025年月日2030年月日租金。五、双方承诺:经甲方村民共同商议,考虑引线厂的原材料怕影响水质变化,甲方委派四位代表到生产有6年以上的其他引线厂家附近进行实地调查,甲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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