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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调研总报告

富士康调研总报告

时间:2013-7-26 2:27: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富士康调研总报告]强制加班、超时加班违反《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工厂每月加班时长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范文之调查报告:富士康调研总报告。然而,富士康工人的每月加班时间在发生跳楼事件之前超过100小时,跳楼事件后还保持在80小时以上,大大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最高限。名义上的自愿加班,实际是在每个月初要求工人签署自愿加班协议,可见是变相强制性加班。如果工人不签署,整个月都丧失加班机会,并且会受到种种惩罚。克扣加班费违反《劳动合同法》在跳楼事件之后,富士康严格规定每月加班时间按80小时计算工资,超出80小时的部分,不支付加班工资。有工人反映,在每天10小时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生产定额的情况下,管理者会强迫整条生产线的工人义务加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富士康的此种行为不仅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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