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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规定

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规定

时间:2008-9-27 12:35:2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办法老干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县的老干部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和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办法:第1条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单位负责的原则。第2条老干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把老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是老干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老干部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把老干部工作作为班子建设、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第3条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管理组织;明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凡直接管理十名以上离休干部的部门,应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十名离休干部的单位,也应配备以老干部工作为主的兼职工作人员。保证上级有关离休干部各项政策、规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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